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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课程重修考试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团队办公室 时间:2021-04-12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明确本科生课程考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校教字[2018]47号)文件规定,为员工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效支撑,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实际需要,现就2021届本科毕业生课程重修考试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21届本科毕业生(含结业换毕业员工)按规定已正常选课重修的,按计划参加重修考试。

二、对2021届本科生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首次修课考核未通的课程,在毕业前给予一次重修考试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须于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开课单位安排组织考试,考试方式自定,最晚6月11日之前成绩录入完毕。

三、对毕业年级仅剩一门课程未通过的、且本学期不开课的员工增加给予重修考试机会。

若毕业年级员工在毕业资格审核时(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4日),仅剩一门课程未通过且本学期学校未开设该课程,毕业前给予该生该课程一次重修考试的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须于2021年5月2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区教务办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开课单位或校区教务办安排组织考试,考试方式自定,最晚6月11日之前成绩录入完毕。

四、允许已结业离校、且只差一门课未通过且本学期不开课的员工提前半年参加重修考试。

对仅差一门必修课或限选课未通过而结业离校的员工,在其未达到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情况下,可以在其离校后一学年内,分别于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给予一次重修考试机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须于2021年5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区教务办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开课单位或校区教务办安排组织考试,考试方式自定,最晚6月11日之前成绩录入完毕。

联系人:邹振宇 电话:85168962

附:1.2021届毕业生第七(九)学期首修课程未通过情况统计表

2.2021届毕业生仅剩一门课未通过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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