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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团队办公室 时间:2021-04-19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推荐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推荐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公司产品、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2021年拟认定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公司向教育部申报推荐名额为1个。请各中层单位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教师团队完成申报工作,并明确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每个中层单位限推荐1个教师团队。

四、相关要求

1.各中层单位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制定本单位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地开展本年度的创建活动。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按分配给公司的限额数择优遴选,上报教育部进行认定。

五、时间安排

(一)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5月31日(星期一)

1.各中层单位自行组建评审专家组,其成员建议由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委员或教师代表组成。各中层单位受理本单位“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的教师团队成员如存在跨中层单位的,其申报材料的审查由团队负责人所在的中层单位负责。各中层单位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审查无异议的团队提交本单位评审专家组评议。

2.请各单位于5月31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团队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本单位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开展建设活动的情况报告材料纸质版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上报《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和开展建设活动的情况报告材料电子版。

(二)2021年6月2日(星期三)-6月4日(星期五)

集团对各中层单位推荐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及其申报表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以后

集团评审,组织材料上报。

六、其他

1.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联 系 人:王储

联系电话:85167529

电子信箱:wangchu@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209室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9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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