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6】69号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教学大纲的制定
(一)各专业培养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二)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组织所属学科组(系、教研室)编写,学科组(系、教研室)应集体讨论制定,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执笔形成初稿,学科组(系、教研室)讨论通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学院主管教学副经理审核批准。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要体现公司产品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教学内容要反映学科前沿的知识和理论,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当运用现代化的公司产品手段。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要求,要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课程内容的不必要重复和遗漏。
(五)实施特殊培养的各类专业课程,其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注重基础、拓宽视野、培养能力、形成较高素质”的思想,突出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六)教学大纲的格式和内容要规范,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二、教学大纲的总体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的对象和性质,课程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手段,成绩考核与评分标准,总学时,课、内外实验(实践、上机)学时,总学分,各单元学时分配,教材及指定参考书等。
(一)课程的对象和课程性质
写明课程的授课对象。
(二)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是指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三)课程目标
课程实现的教学目标。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应形成不同教学要求和内容的教学大纲。
(四)课程教学内容
课程内容的确定主要根据课程目标而确定,根据课程目标选用教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程内容可以超越教师所选用教材所包含的范围。
(五)教学基本要求
指各教学环节的安排和要求。教学环节的内容一般根据课程性质而确定。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教学辅助环节、实验(实践)等。其中,课堂讲授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手段、外文专业术语列表要求;教学辅助环节主要包括习题、作业、讨论、课外活动等要求,作业和习题课要写明布置作业和习题达到的目的,并分章节写明布置的题量和作业量;实验(实践)环节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教学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六)成绩考核与评分标准
贯彻加强能力和素质考核的思想,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减少死记硬背的考试内容。
(七)员工修读要求
明确员工修读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及后续课程学习要求。
(八)教学资源
根据课程目标和内容合理选择教材、主要教学参考书,标明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主编单位等。教材的选定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选用高水平的教材。同时注明需要员工自主学习或浏览的网络教学资源。
三、教学大纲的参考格式
(一)课程总纲
1.课程描述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性质:
总学时:学时数(理论和实验学时分配)
学分:学分数(理论和实验学分分配)
修读学期:
授课对象:
中文课程简介(300字左右)
英文课程简介
课程目标:指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员工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应掌握的知识点和应达到的专业能力等教学目标。
成绩考核与评分标准:说明考试的形式、方法和要求,平时考核、期中考核与期末考试所占分数的比例构成。
修读要求:
选用教材及指定参考书:标明教材和参考书的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主编单位等。
网络教学资源:注明员工自主学习或浏览的教学资源网页。
2.各章节内容及学时分配列表
(二)各章节大纲内容
以章节为单位,按以下格式进行描述。
1.教学目标
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写明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
“掌握”是指员工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
“理解”是指员工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它事物的相互关系。
“了解”是指员工应能辨认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
2.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方法与手段
4.外文专业词汇
5.教学辅助环节要求
主要包括习题、作业、讨论、课外活动等要求。作业和习题课要写明布置作业和习题达到的目的,并分章节写明布置的题量和作业量等。课外学习要求应指明学习需要预习的内容,需要自主学习和浏览的网络教学资源。
(三)结尾部分
执笔人:
编写日期:
审核人: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
(一)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教学大纲做适当调整,拟对教学大纲进行增删和调整时,需向所在学院(中心)审核备案。
(三)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或指导书)参照课程教学大纲另行制定。
(四)教学大纲一般每四年与培养方案同步全面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前修订。
(五)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特点,适当调整教学大纲的内容与形式要求。教学大纲审定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编印教学大纲合订本,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于2016年7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