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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19-11-29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现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 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二、奖励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

2. 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提交,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 《申报表》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二)电子版材料

《申报表》和调研报告的命名规范为“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须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严格把关,并于12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于晓海  刘卓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xiaohaiyu@jlu.edu.cn

国家民委联系人:胡千骊  马丁

电话:010-66508316


附件:1. 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

2. 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3. 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社会科学处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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